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技術支持與售后服務
如何避免過放電導致電池損壞
一個充滿電的VRLA電池(即鉛酸免維護密封蓄電池),不連接任何負載空置大約六個月后就要重新充電,以避免電池損壞。一個帶負載放電至低電狀態的電池,在放電后72小時內要重新充電,以避免電池損壞。UPS在閑置不用時,應斷開連接的電池,否則在幾天至一周的時間內會導致連接的電池過放電而損壞,所以閑置UPS時,應斷開連接的電池。
如果電池在放電后很長時間沒有重新充電,將會導致 極板的氧化,也即是大量的晶體或固化的硫酸鉛留在電池金屬極板上,常用的充電方法將很難或不能重新使硫酸鉛重新分 解,這會導致電池過早的損壞。
每一個電池廠商都建議VRLA電池放電后應立即充電,VRLA電池在放電后72小時內重新充電會完全恢復電池的容量和壽命。
VRLA電池都不允許電池放電后每個單元的電壓低于1V,對于12V的電池是6V。如果客戶的電池電壓低于此值,就只能更換電池。
APC公司的UPS都會避免使其連接的電池過充電。在儲存和運輸電池時應采用正確的方法,以避免過放電導致電池壽命縮短及損壞。